日前,铜仁市农委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农业系统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民生资金管理使用行为,根据《省农委开展民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黔农党发〔2015〕3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铜仁市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铜委办字〔2015〕14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铜仁市农委系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计划》和《铜仁市农委系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2015年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明确提出了相关工作目标,确保中央和省、市保障改善民生强农惠农富农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全力营造高效廉洁的民生环境。
此次民生领域整治铸廉行动工作重点是以项目资金监管为核心,紧紧围绕民生政策执行,民生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管理、验收等环节中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挤占、套取、骗取、虚报、贪污民生项目资金和监管中的索贿受贿及吃、拿、卡、要等行为,促进民生领域监管机制的完善。整治铸廉行动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随机抽查和督查等四个阶段进行。一是成立了全市农业系统民生资金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市农委民生铸廉举报电话:0856-5260719,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要求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民生整治铸廉行动的《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三是相关科室对2013-2014年涉农资金进行清查建立台账,分析存在问题;四是成立督查工作小组,待区县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立即开展工作核查。各类工作按照职能明确牵头科室,由其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负总责,并对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自查工作进行指导和抽查。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坚持“谁主管、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负责”、“谁检查,谁对检查的结论负责”的原则,强化监督检查责任,对工作不深入、作风不扎实,未能及时发现问题产生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通过民生整治铸廉行动,实现自查自纠100%,问题整改100%,案件查处100%,切实发现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管理流程、理顺管理机制、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涉农项目资金更好地惠及于民。(铜仁市农委监察室 肖松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