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标准高,要求严,列出了正面标准和负面清单,纪检监察干部理应先学先做。为此,10月26日,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明华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准则》和《条例》及两高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会上,李明华书记还对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进行了解读。市局纪委、督察、审计、信访全体民警及文职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准则》、《条例》清晰划出党员干部应坚守的高标和底线,为管党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的治本之策,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公安机关是纪律部队,要雷厉风行学习贯彻,把精神实质迅速落实到全面从严治警的行动上来。
会议要求,按照中央、省、市和公安部、省厅党委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队伍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学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专题学习,使全体公安民警切实领会新精神、把握新要求,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更严的标准带头加强学习,模范执行,勇于担当管警治警责任,做遵守和执行《准则》《条例》的表率。树立道德新标准,掌握纪律新戒尺。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党章》赋予我们的执纪问责监督的权力,更加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惩极少数,管住大多数,形成从严治警的新常态。常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促使全市公安民警廉洁自律,为全市“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铜仁市公安局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