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出台《中共江口县纪委进一步明确全县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的通知》,对全县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外出报告程序予以进一步明确。
《通知》要求,县级各单位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专职纪检员、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委书记及纪委监察局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差离开铜仁市、出国(境)考察、离岗休假或参加学习培训前必须向县纪委报告,报告事项包括外出事由、起止时间、外出地点、乘坐交通工具、本人在外联系方式等,其中,外出期间如行程有变化或需逾期返回的,必须按报告程序请假报告并经批准同意。请假情况要及时向县纪委干部室备案。
《通知》还明确规定,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外出离开铜仁市一天以上的,应事前报告,并填写《铜仁市江口县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单》送县纪委干部室备案,特殊情况也可口头报告,但事后必须补填报告单。
江口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专职纪检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工作,按照“打铁还需本身硬”的要求抓好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严防“灯下黑”现象。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违反外出请假报告制度,贻误工作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规定严肃惩处、严格问责。(江口县纪委 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