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述责述廉夯实“两个责任”

时间:2015-03-09 20:45:50 点击:

“2014年,我乡查办案件3件,党政纪处理3人,下一步乡党委将继续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支持乡纪委的工作,加大自办案件力度,快马加鞭迎头赶上。”近日,在沿河自治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晓景乡党委书记陈凤向大会述责述廉。

在近日召开的沿河自治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新景、泉坝、公安、教育、扶贫等8个乡镇和部门的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全会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县纪委委员们根据对该乡镇和部门的了解和所述责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向负责人提出问题,被询问人结合自身实际,以及如何落实主体责任现场作答。把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摆上台面”、公开评述,是该县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委(党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意识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强党内监督,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为保证述责述廉不走过场,县纪委对“两述”报告应涵盖的内容进行了明确。一是单位本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情况;二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正风肃纪情况;三是遵守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情况;四是履行承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下一步打算。县纪委围绕“一把手”落实责任制、廉洁从政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结合平时收集和掌握情况,对书面报告进行严格审阅,对只谈成绩不谈问题、查找问题避重就轻、整改措施敷衍了事等情形一律退回重写,而且要求书面报告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沿河县纪委  任  涛)

 

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