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强化“四种思维”保障监督责任落实

时间:2015-06-01 21:27:39 点击:

印江县纪委在“聚焦中心任务,聚力主责主业”的基础上,强化“归本位思维、在路上思维、冲在前思维、防在先思维”,不断保障监督责任落实。

强化“归本位思维”抓“三转”。强化归本位意识,协助党委抓责任制的落实以及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启动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共清理纪委干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74个,组织清理退出了纪检干部牵头或参与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逐步将无关工作交给主责部门,腾出精力,抓好组织协调,督促主责部门发挥作用。逐步探索将原来的事前、事中的过程监督转变为事后监督、履职监督和问责监督,采取明察暗访、电话随机查访、民主评议等方式,眼睛盯准干部、盯着履职,实现了由牵头推动向“监督推动”的转变。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带头签订《做纪律明白人》、《安全办案承诺书》等,制定《印江县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办法》等制度,用纪律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强化“在路上思维”纠“四风”。强化作风建设在路上意识,持续不断纠正“四风”。从今年1月份开始,针对麻将风、“三公”经费“隐形记”等现像,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全县“四风”突出问题不仅得到进一步解决,也为持之以恒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下了基础。同时,在重大节假日期间,送廉政公开信、发廉政短信等,对公款使用情况以及公车管理等作风问题进行动态性明察暗访,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厉惩处。

强化“冲在前思维”清“毒瘤”。以纪检监察机关“会商会审”工作为载体,不断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深化“冲在前意识”,敢于动真碰硬,持续发力查办机关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农村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等案件。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建立成员单位间“信息互通、案件互移、情况共享”三项机制,修改完善《印江县纪检监察系统查办案件考核办法》,实行县纪委常委分片指导基层机构办案工作和包案督办制。

  强化“防在先思维”重“预防”。依托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开展“听一次廉政党课、看一部警示片、签一份承诺书、进一次警示基地、读一册警示手册、写一篇心得体会的“六个一”警示教育活动。同时,加强廉政法规建设,编织权力制度笼子,制定出台《开展“做纪律明白人”系列活动的方案》,通过活动开展坚决将纪律和规矩挺起来。同时,强化问责问效,保障权力正确行使,截至5月底,该县开展“做纪律明白人”巡回宣讲,共对全县300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警醒教育。(印江县纪委  陈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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