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生监督“4+N”专项监察模式,松桃县于10月26日正式启动第四季度村(居)民生事务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工作,旨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村级民主管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该县积极成立专项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监察内容为2013年村(居)换届以来,全县27个乡镇所辖村(居)民生事务落实情况,包括涉农资金补贴发放情况、村(居)干部作风情况、民生项目落实情况、村(居)民委员会财务管理使用情况四个方面;监察时间从2015年10月26日到2016年3月1日结束,分自查阶段、专项监察阶段和整改阶段。
此次专项监察采取大兵团作战、集团军进驻的方式,分片区交叉进行检查,确保全县500多个村核查全覆盖,核查率达100%。(松桃县纪委 唐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