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调整内设机构 执纪监督部门占7成

时间:2015-01-09 16:52:46 点击:

按照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印江自治县纪委监察局近期完成了机关内设机构调整。

此次机构调整在原内设机构设置上,主要进行了三方面调整。一是整合4个机构:整合原办公室和监察综合室,设立办公室;整合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执法和效能监督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二是撤销1个机构:撤销派驻机构工作管理室。三是增设3个内设机构:增设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通过向内挖潜,盘活存量,该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后仍保持行政编制数、内设机构数、领导职数“三不变”。机构及人员调整后,执纪监督机构增加到9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5%;执纪监督人员编制增加到41人,占机关工作人员编制的71.9%,一线工作力量得到保障。

“这一次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履职尽责。”印江自治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肖娟表示,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责任重大,要脚踏实地地把本职工作做好,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印江县纪委  乐如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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