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松桃县以严的标准,高的要求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敢于担当、善于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从制度防范,严格监督,强化问责上出拳发力,严防“灯下黑”。
强化预防,堵塞漏洞。研究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松桃苗族自治县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松桃苗族自治县干部作风量化管理办法》等制度。县纪委分别与派出纪工委、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签订监督责任书,并对新进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开展岗前谈话。同时,开展对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谈话谈心活动,进一步教育提醒。据统计,共对299名纪检监察干部、496名村级民生监督员、1497名村监督会成员进行约谈暨谈心谈话活动,对存在问题的43个单位进行了提醒;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或廉政知识培训6次。
强化监督,规范行为。组织开展落实 “两个责任”监督,抽调22人组成六个督查组,对全县62个单位、27个乡镇通过组织学习、问卷调查、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督查,共发现49个单位存在60余个问题,收集意见建议7个,并及时督促整改。同时,针对委局机关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建立纪检干部电子监督台账,对纪检干部问责、表彰、工作落实情况实行登记,并适时公开,接收监督。开展党风廉政工作“大调研“活动,通过问卷、谈话、督查等方发放问卷调查100余份,发现问题10余个,梳理意见10余条。
强化问责,警醒震慑。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行为,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不力、信访件办结率低、不敢担当、不能模范遵守纪律等问题,按照作风分类管理办法进行问责,并在县内主流媒体通报曝光。今年以来,共问责纪检监察干部75名,27个纪检监察干部被纳入作风分类管理二类监管对象。(松桃县纪委 唐明清 姚 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