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纪委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时间:2015-04-29 15:31:47 点击: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铜仁市纪委对查处的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1、2015年1月14日,石阡县石固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杨兵在该乡平坝村大寨组老家以杀年猪吃庖汤名义操办建房酒,并存在违反组织纪律行为,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职务处分,明确为科员。

  2、2015年3月3日,玉屏县田坪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杨德坤违规为其父亲操办生日酒宴,被玉屏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礼金。

  3、2014年10月23日至24日,印江自治县天堂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颜宗德和该镇计生办主任张渊借带领该镇村计生干部到江口县、石阡县参观学习之机,前往梵净山景区和湖南凤凰景区公款游玩,印江县纪委分别给予颜宗德、张渊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4、2014年1月29日,印江自治县中坝乡财政分局局长任鸿以加班为名违规发放单位干部职工福利费,被印江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5、2014年9月25日,德江县共和镇中心完小主持工作的副校长宋杰,为答谢该县第三小学捐赠电脑,组织两个学校校委会成员及部分教师共21人公款吃喝,并存在其他违纪行为,被德江县教育局给予记过处分。

  6、2015年2月22日,德江县枫香溪镇上坝村支部书记冉茂体违规操办建房酒席,被德江县枫香溪镇党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7、2013年8月至2014年6月期间,松桃苗族自治县孟溪中学原校长向明元在公务接待中违规购买香烟和超标准接待,被松桃自治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8、2015年4月6日,万山区财政局下溪侗族乡分局局长肖鸿私自驾驶该单位公车从万山到下溪街上接送他人办理私事,被万山区监察局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9、2015年4月6日,万山区教育局驾驶员刘丁木私自动用该单位公车从万山出发开往谢桥办理私事,被万山区教育局给予警告处分。

  10、2015年4月4日和4月6日,万山区政协驾驶员罗文杰在清明节假日期间先后2次私自动用该单位公车办理私事,被万山区政协办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1、2014年10月22日23时许,沿河自治县老干局驾驶员侯建明酒后违规驾驶公车,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坚决查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铜仁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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