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将至,也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为深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4月30日,碧江区纪委对区民宗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2012年至2014年期间,区民宗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套取项目资金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违规购买公务用车,近日被区纪委查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党组书记、局长田茂英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原党组书记沈友良和原党组成员、副科级纪检员刘泽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报账员杨胜才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副局长杨名、杨彦彬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强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和区委九项规定,守纪律,讲规矩,自觉抵制“四风”,维护良好形象。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发力,严抓严管,确保风清气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查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碧江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