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自治县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时间:2015-08-04 16:07:06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近日,贵州省铜仁市印江自治县纪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天堂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颜宗德违规公款国内旅行问题。2014年10月23日至24日,天堂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颜宗德借带领天堂镇24名村计生干部到江口县、石阡县参观学习之名,前往梵净山景区和湖南凤凰景区游玩,用公款支出门票等费用12706元。在组织对其纪律审查期间,颜宗德与该镇计生办主任张渊(另案处理)合谋隐瞒了何某某等3名镇干部和颜宗德之妻也一同参与公款旅游的事实。事后,颜宗德将本人及其妻使用的旅游费用1157元在天堂镇计生办报销。2015年7月16日,印江自治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报经县委批准,给予颜宗德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收缴违纪资金1157元。

2、杉树坳乡林业环保站副站长谭宏彬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5年4月9日晚,杉树坳乡林业环保站副站长谭宏彬私自驾驶印有“民生监督”字样的公务车辆访友聊天。2015年5月27日,中共杉树坳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谭宏彬党内警告处分。

3、中坝乡财政分局局长任鸿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014年1月29日,中坝财政分局局长任鸿以加班为名违规给中坝财政分局9名职工人均发放加班费2600元,共计违规发放23400元。2015年4月20日经印江自治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任鸿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23400元;对中坝财政分局9名职工作全县通报批评。

4、天堂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沧违规变相操办婚丧喜庆宴席问题。2015年6月26日,天堂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沧以吃粉、面条和糍粑方式,在印江自治县峨岭镇黔江新城D栋1单元12楼3号变相操办进宅酒,收受亲朋礼金8000元。2015年7月6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李沧进行诫勉谈话。

5、木黄财政分局罗时坤、唐彪、杨惠芬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木黄财政分局罗时坤、唐彪、杨惠芬等3人,违规用公款接待私客花费公款7375元。2015年3月14日,中共木黄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罗时坤、唐彪、杨惠芬3人全镇通报批评,收缴违规接待公款7375元。

通报强调,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以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着力改进作风,做到令行禁止,主动适应新常态的氛围正在形成。但也有极少数人不收手、不收敛,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顶风违纪,受到了严惩。

通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从这5个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全县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越界。(印江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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