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税务局: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

时间:2015-12-21 17:03:33 点击:

为认真贯彻省局党组、纪检组和市委、市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地税廉政生态环境。近日,铜仁市地方税务局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清单(试行),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强化保障措施,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一是明确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明纪纠风、预防监管、支持保障、管理示范、宣传教育和接受监督并报告工作8项责任;明确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为组织落实、严抓班子、严管队伍和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4项责任;明确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责任为组织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组织落实分管任务、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和落实以上率下4项责任。二是明确监督责任清单。明确纪检组责任为加强组协调、强化监督问责、深化作风监督、严格纪律审查、深化民生监督、协助推进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落实以及加强自我监督7项责任;明确纪检组长责任为协助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落实纪检组监督责任、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以上率下抓班子带队伍责任。三是强化保障措施。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专题报告制度、党组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和“一案双查”等制度。

通过“两个责任”的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确保了各级党组把落实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严抓严管;确保纪检监察部门履责有依、追责有力、问责有据。(市纪委机关服务管理处综合三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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