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27日,碧江区对城区喜多多超市、上海华联超市、天天见超市等8家企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宣传造势、营造氛围。专项检查期间,碧江区工业和商务局充分利用网络、张贴、发放宣传画册等形式,在区内各大市场、超市、餐饮等生活服务企业,集中宣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三项制度”(即: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即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非现金购买制度即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在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限额发行制度即发行的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同时,工业和商务局还公布了商务举报电话,建立了企业QQ群,为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统筹安排、认真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碧江区分成四个组,主要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通过查阅喜多多超市、上海华联超市、天天见超市等8家企业的工商登记、发卡制度、发卡记录等相关材料,询问企业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等方式,重点检查各企业对实名登记、限额发行、非现金购卡制度的落实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做到认真填写《单用途预付卡自查表》,严格落实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工作责任,实现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同时采用“发票倒查”的办法,先到有关部门调取各餐饮企业、超市发票使用记录,列出大额消费清单,再到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调取相关会计凭证,重点查找节假日宴请、同城互相吃请、无公务事由接待、超标准接待、发放超市购物卡等消费问题。
强化责任、坚决治理。各责任部门认真落实国办发[2011]25号文件精神,加大问责力度。税务部门加强发票管理和税收稽查,坚决依法查处发卡人在售卡环节出具虚假发票、购卡单位在税前扣除与生产经营无关支出等行为。财政部门加强财务管理,严厉查处挪用预算资金、利用购卡进行公款消费等行为。商务部门对未填报或漏报业务经营信息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补填;逾期仍不填报的,按照《管理办法》予以处罚。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与商务、工商、税务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和沟通协调机制,对公款购买的,要逐笔核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予以问责,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彻底扭转收受有价证券的歪风。
从受检查的8家发卡企业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发卡企业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比较规范,三项制度都上了墙,但少部分企业则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如,超限额发卡、售卡记录登记不完整、未将章程(协议)向消费者公示等。对于管理不规范的企业,区商务执法大队检查人员在现场已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规范经营,同时,对受检查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收集和整理。在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我区将继续加大力度,完善机制,切实将该项工作抓好、抓实。(碧江区纪委 陈明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