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松桃苗族自治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运用“三招”打虎拍蝇,有效构建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合力治腐。县纪委认真履行反腐倡廉“主业”总牵头、总调度职责,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专业优势,在重大问题和重要案件上加强协调配合,凝聚起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扎实有效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高压惩腐。坚持领导精力向办案集中、机构设置向办案优化、人员力量向办案配强、后勤保障向办案倾斜,形成查办案件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三年来,共立案235件,结案233件,党政纪处分23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47人,移送司法机关25人,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
严管控腐。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吏要求,依纪依规逐步加压升格,立案查处了一批习以为常、司空见惯的消极腐败行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及群众身边的“小腐败”行为,逐步形成从严要求、从严监管控制腐败的良好势头。(松桃县纪委 刘振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