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五步骤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清理工作

时间:2015-03-13 17:40:16 点击:

自3月2日以来,万山区齐头并进抓好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等五个步骤的工作,专项清理所有在职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等经济类违规违纪行为。

宣传发动。于3月15日前,采取广播、电视、制标语、发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范围、步骤、要求等内容,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知晓此项工作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规定,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切实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自查自纠。于4月30日前,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组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领会精神,严格对照清理内容,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等情况报告表》,主动自查自纠,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作出书面承诺,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线索梳理。采取公布举报电话(0856—3523014;0851—3523175;0856—3522455)、接待来访群众等措施,广泛收集、梳理、筛选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承揽工程等方面的线索,为抽查工作打下基础。

重点抽查。该区纪委监察局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核查组,对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和上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调查群众举报线索及在检查中发现与自查自纠情况有出入的线索。

通报曝光。该区纪委监察局将对查实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对不如实报告和自查自纠和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以形成震慑,打消部分治理对象的等待、观望和侥幸心理。对专项清理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漏报、瞒报,出现违规行为又不主动查处等问题较多的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万山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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