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江口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结合上级文件精神,该县决定在全县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承揽工程等谋取利益问题的专项清理活动,切实为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事宜“敲警钟”。
以宣传教育为先导,绷紧意识防线。由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规定,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政策界限,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让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以制度规范为准绳,强化执行力度。结合该县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承揽工程等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江纪发〔2015〕2号),并明确了领导干部不得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违规经商办企业等相关事宜。
以自查自纠为引擎,切实严防灯下黑。积极发动各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领导干部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等情况报告表》,进行自查自纠,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作出书面承诺。目前,该县共有497名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签订《领导干部亲属不违规经商办企业承诺书》。
以多措并举为抓手,严查违纪行为。该县通过强化联动监督,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联合财政、税务、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核查组,对各乡镇(街道)、部门自查自纠和上报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对专项清理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漏报、瞒报等问题较多的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同时,开通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公布网络举报方式等形式广泛接受群众、媒体等各方面的举报与监督,确保清理工作得实效。(江口县纪委 符凤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