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下好“四步棋”为民生项目“护航”

时间:2015-03-16 11:18:07 点击:

德江县通过发送民生项目清单、民生监督告知函,实行民生项目质询制度,强化民生项目监督检查,着力保障民生项目政策和民生项目资金落到实处。

发送民生项目清单。年初,根据中央、省、市落实到德江县的民生项目,结合实际,明确相应民生项目的牵头部门,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及时向主管部门制下发德江县民生项目主管部门及主要民生项目清单,提出各项具体任务的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协办单位、完成时限等要求,将民生项目监管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单位,做到职责清晰、内容具体、目标明确。

发送民生监督告知函。在项目清单下发后,及时向民生项目主管部门发送告知函,函中明确列出其牵头和负责民生项目的工作任务,要求主管部门认真抓好民生项目划拨、分配、管理和监督,同时定期填报《德江县民生项目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情况报告表》,对发现有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要在7个工作日内向县纪委填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送表》。

实行民生项目质询制度。对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实行质询制度。质询的内容涉及工程款项、实施人员与项目建设单位的关系,工程材料的来源,工程质量和建设用费的评估等方面,项目单位负责人要将所质询的内容向党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社会知名人士进行答询。再由会议对工程进行评估,评估等级为“差”的项目,将予以立案调查。

强化民生项目监督检查。县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各民生项目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重点了解在民生项目实施过程中,主管部门有无失职渎职行为、有无党员干部贪污、挪用、挤占、截留民生项目的行为,对于履职监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管理使用和跟踪督查不到位的,经提醒后仍未改进的部门和单位,及时向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发出督促函,限期整改落实,同时予以约谈和通报处理。(德江县纪委  杨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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