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村务监督委员会衔接配套 运转有效

时间:2015-09-09 17:26:58 点击:

近年来,碧江区采取“四个加强”抓好村务监督工作,促进其职能的更好发挥。

加强总结宣传。2014年初,该区以第九届村(居)“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在全区70个行政村、20个社区推选产生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使村级监督机构建立实现了全覆盖。全区90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共推选产生主任90人、委员180人,其中女委员24人;党员32人;大学文化3人、中专文化4人、高中文化31人,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采取多种形式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设立背景、必要性、目的、意义以及监督内容、程序和方法,通过广播、电视、宣传单、党务村务公开栏、触摸屏等宣传媒介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知晓率和信任度。村(居)监督会成员积极对村级事务进行监督,替群众说话,为群众办事,“监督员、协调员、信息员”的“三员”作用初步体现,推倒了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隔离墙”,架起了一座“连心桥”。截至目前,村(居)监督委员会参加村(居)“两委”会议823次,参与村级财务审计记录203次;先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31起;监督村级重大事务111次;监督党务、村务公开事项122次;共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205条,向村(居)“两委”梳理后反馈298条,被“两委”采纳278条。基本实现 “工作有人员、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监督有制度、监审有印章、工作有记录、经费有保障”的“七有”目标,充分发挥了村监会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加强培训指导。围绕村监会成员“为谁监督、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等问题,碧江区纪委对全区90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270名成员有针对性地定期开展培训和督促指导,着重在监督内容、程序、方法等方面下功夫,深入浅出地进行讲解、示范,用具体事例说话,把复杂的程序和条例简单化、实用化、程序化,逐步提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能力和水平。同时,农业、水利、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也要定期开展指导培训,增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意识,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加强保障工作。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遇到困难,难以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时,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给予大力支持,纪委及时调查处理,为他们撑腰提气,保障监督工作健康、有序、深入地推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强化保障,将村(居)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从2013年每村(居)3000元包干提高到2014至2015年的5000元。今年7月15日区委常委会议又研究决定:从2016年1月起,提高村(居)监督委员会成员报酬,按照主任每人每月600元、委员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发放,每个村(居)每年另外解决2000元工作经费。

 加强自身建设。正人先正已,村监会成员不得借监督之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干扰村两委的正常工作和生产生活秩序,不得隐瞒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或歪曲事实真相,不得超越职权擅自处理违法违纪问题,不得随意传播、发布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社会负面新闻和消息。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因违法、违纪被查处、工作严重失职或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的,由村党总支提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实施罢免,同时,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碧江区纪委  陈明婵)
 

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