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管这一软肋,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从“一增强两构筑”入手,强化党员干部监督,实现了对党员干部全天候的监督。
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性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教育,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思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在党员中开展“三严三实”的思想教育,提高全体党员政治素质及各项工作能力。抓好党员干部的政治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总揽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从而提高党员干部领导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建设水平,使全体党员干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保证党的坚强团结,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证党员在任何复杂政治环境下不迷失方向。
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相互监督,构筑防变的“隔离带”。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子虽然较大,但同事之间常常仍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内,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之外的交友圈决定了党员干部是否能够保持廉政从政。因此,参与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同事,应当发挥好互相监督的作用,避免同事交友不当。同事相互之间应当构筑好拒腐防变的“隔离带”。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设立兼职廉政监察员,发挥部门廉政监察的作用。
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制度建设,构筑拒腐的“防火墙”。制定下发《机关作风和效能告诫办法》,对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的行为规范进行细化,明确规定党员干部在8小时之外的言行举止,明确规定不得有的涉及公权力的禁止性行为。建立党员干部生活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党员干部在婚姻发生变化,操办个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等事宜都必须提前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单位负责人应不定期与本部门党员干部谈一次心,随时了解党员干部所思所想,了解他们八小时以外的生活情况。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党员干部违反八小时以外廉政规定的,应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以发挥制度的警示作用。(玉屏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