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碧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碧江区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谌遗茂一案。市、区纪委组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30余人参加了庭审旁听,借此开展警示教育。
被告人谌遗茂,男,1964年2月15日出生于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土家族,本科文化,原铜仁市碧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谌遗茂在担任碧江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卫食药监局,后卫食药监局计生合并更名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擅自决定以62.8万元/台的单价(当时同类型设备市场价为33.4万元/台)为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中卫生服务中心、坝黄卫生所购买三台彩超机,未按照规定的采购程序,未通过询价且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采购设备,造成国家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专项资金损失88.2万元人民币;被告人谌遗茂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30.5万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进行了辩论。
被告人谌遗茂在最后陈述中,对自己的犯下罪行进行了深刻忏悔,表示对不起家人的理解支持,对不起母亲的教导,对不起党和组织对自己的培养,今后一定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法院将择期宣判。
庭审旁听,是市、区纪委开展警示教育的的方式之一。通过庭审旁听,使党员领导干部分清违法与违纪的界限,以案明纪,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千万莫因一时贪念走错路,要守住党纪底线,莫碰法律红线,坚持原则,认真履职尽责。(记者 任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