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四举措”扎紧廉政制度“笼子”

时间:2015-12-17 11:27:18 点击:

为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江口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探索创新,大力夯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牢笼。

严格述责述廉。出台《江口县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实施办法(试行)》,推行“述责述廉”制度,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由县纪委委员进行现场质询和测评,述责述廉对象的评议结果、整改及有关问题处理的情况,如实记入本人廉政档案。今年,10个乡镇(街道)的纪委(纪工委)书记和4个纪检组长也在全县纪委全会上进行了述责述廉。

建立约谈机制。针对“一岗双责”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四风”反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等“不严不实”问题,建立自上而下的约谈机制;县四家班子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部门党组(党委)书记约谈其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约谈其分管工作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谈一级、层层作示范的约谈问责体系和工作格局,实现从县级领导干部到一般工作人员约谈全覆盖。

实行责任审计。建立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主,任期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工作机制,从严开展“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今年以来,共对3个单位3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任中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推行任职宣誓。制定出台《江口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选举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暂行办法》,建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前向宪法宣誓机制,增强干部任职履职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此外,还制定出台了《江口县进一步规范部门和乡镇(街道)财务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并明确违反财经制度责任,对不执行财务制度进行严格问责和查处。(江口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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