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套取残保金发奖金福利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16-05-31 17:38:13 点击:

“当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大家都不说出去就没人知道,归根到底还是纪律意识太淡薄了!”5月27日,谈及当初顶风违纪套取残保金用于给单位干部发放福利或公务接待、公款送礼、公务支出,被立案查处,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红十字会原常务副会长,区残联原党组书记、理事长李亚萍悔不当初。

2015年,碧江区纪委收到铜仁市纪委转来的一封群众举报信,信中详细列举了李亚萍在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套取残保金违规发放奖金、福利等问题,于是立即组织调查。

经查,2012年1月至2014年10月,李亚萍先后4次安排该单位出纳刘某通过虚列农用物资、残疾辅助器具、棉被、粮油等支出的方式,套取残保金共计27.14万元,并以发放年终奖、过节费等名义集体私分,其中李亚萍分得2.18万元。

据李亚萍交代,在2011年底的碧江区残联年终总结大会上,几名干部建议发点钱过年,其他人也应声附和。最终,李亚萍拍板定下发放标准。为掩盖事实,李亚萍要求会议记录人员不要记录讨论发福利的事情,并与班子成员、财务人员商定,虚开慰问品、特产等发票套取残保金,之后按每人1500元至8000元不等的标准向全体干部职工发放年终奖。这一次,李亚萍分得8000元。

私欲一旦决堤,行为便易放难收。2013年、2014年,李亚萍“如法炮制”,安排财务人员虚报套取残保金,又先后给单位干部发了2次年终奖、1次过节费,共计18.94万元,她个人分得1.38万元。

调查人员还发现,2011年1月至2015年3月期间,李亚萍通过财务人员以打借条的方式借支现金54.61万元,用于公务接待、公款送礼以及公务支出等,之后安排财务人员虚列慰问、补助、帮扶、培训等支出开发票冲账。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8月,碧江区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大约谈,明确提出在约谈期间主动交代问题、主动承认错误、主动上交全部违纪所得,主动配合调查的违规违纪者,组织上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甚至免予纪律处分。李亚萍也被约谈,但她仍然心存侥幸,没有主动交代问题,错失了组织给予的教育挽救机会,最终受到纪律的严惩。

今年5月,碧江区纪委给予李亚萍开除党籍处分,降为科员,全额收缴违纪资金。(姚天香 杨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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