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区召开首轮巡察工作启动会

时间:2016-09-08 11:55:17 点击:

9月1日,万山区巡察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会议宣读了《2016年巡察工作方案》。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袁继鸿出席并讲话,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丁廷坤主持会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区巡察办负责人、区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工作人员、区纪委派驻纪工委书记、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等参加会议。

会议安排,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选派精兵强将,组成巡察组,在2016年9月至11月,对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民宗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供销联社、自来水公司等6单位开展首轮巡察工作。重点巡察十八大以来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情况,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作风建设和查纠“四风”,选拔任用干部方面,党员干部办事不公、履职不廉洁、作风不民主、行为不守纪的突出问题和落实民生领域政策、项目、资金六个方面的内容。

会议指出,要善于发现,察清实情。坚持问题导向,望闻问切,深度体检,巡出实情,察出问题,开出良方,确保在巡察环节发现问题、在报告环节反映问题、在反馈环节直指问题、在整改环节解决问题。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紧紧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突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彻底整改问题,强化结果运用。要落实责任,务实工作。巡察组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来,严格按照巡察组的职责权限和方式开展巡察工作,积极谋划,精心准备,按照作风过硬、标尺过硬、业务过硬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全区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巡察工作作为分内职责,坚决服从巡察组的要求和安排,自觉接受巡察,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扰巡察组了解情况,一旦发现,严肃追责。

会议要求,巡察办要抓紧建立健全沟通联系、台账管理、督促检查、请示报告、信息反馈等工作制度,夯实巡察工作基础;要树立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做好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服务保障和协调解决巡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保证巡察工作有序开展;要加强督查督办,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认真负责地解决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巡察组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按照巡察内容、时间安排、工作程序,规范严谨开展巡察;要聚焦中心,剑指问题,围绕“四个着力”,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下功夫推动解决问题;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当好遵规守纪的表率;被巡察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坚决贯彻区委巡察工作部署,服从巡察组的要求和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巡察组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认真解决存在问题。

会议强调,巡察组、被巡察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反腐斗争的坚强决心。把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巡察工作中不断强化震慑氛围,通过坚定不移的巡察态度、紧张有序的巡察节奏、严厉精准的惩治力度逐步形成“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的巡察工作氛围。认真履责,规范严谨开展巡察;把思想统一到“发展问题、形成震慑”上来,严格按照巡察组的职责权限和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充分调动和保护群众支持参与巡察工作的积极性。坚定信心,扛起责任,扎扎实实把区委巡察工作做好,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万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万山区纪委  李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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