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三公开”提振民生监督威慑力

时间:2016-04-05 23:00:34 点击:

“首先,由我来宣布对XXX等的处分决定,……”

“下面我郑重承诺:在接下的工作中,我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教育和管理好我们的干部,强化内部监督,抓早抓小,……”

“……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不要触碰纪律红线!”

3月17日上午,在碧江区民生监督“三公开”活动现场观摩暨工作推进会上,六龙山乡民生监督组组长喻雪梅公开宣读对2名干部的处分决定,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吴远林作出公开廉政承诺,区纪委常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陈明婵面向参会的群众代表、全区13个民生监督组、六龙山乡全体干部、应邀新闻媒体,现场以案说纪,公开进行警示教育。

刚出会场的六龙山乡牛场村村民周岩清老人激动地说:“今天纪委到我们乡来宣布处分决定,还对干部进行教育,乡长还公开表态整改,这种做法很好,希望一直这样做下去。以后,我们老百姓利益受到侵犯,我们会主动与民生监督组联系,看谁还欺负咱老百姓!”

今年来,碧江区纪委监察局以民生监督为主抓手,充分运用民生监督成果,坚持监督、教育同步推进,提振民生监督威慑力,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公开宣读处分决定。严把处分关口,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抓早抓小,一旦违纪违规者被处分,就按常规进行公开宣布处分结果,发挥处分的震慑效果。坚持谁经办谁宣读的原则,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担当意识,既展示工作成效,也主动接受监督,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规执纪、安全文明办案。

公开进行警示教育。每次宣读处分决定后,要求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相关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参加,案件涉及村组社区的,要求村组干部必须向群众作好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纪委领导以案说纪,进行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深刻剖析案发原因,指出关键环节和制度漏洞以及导致违纪的各种因素,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影响一批的目的,告诫大家要引以为戒。

公开作出廉政承诺。要求被处分的干部所属党委(党组)或行政一把手在会上作出廉政承诺,做到“明责”“自责”“善责”。“明责”即在作廉政公开承诺时要按照责任清单重述自己和班子的主体责任;“自责”既要求承诺者在进行廉政承诺时要进行自我剖析查找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善责”即要求承诺人要在承诺书中提出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民生监督涉及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已把‘三公开’作为一项常规措施,始终坚持教育与惩处并重,以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逐步在基层落地生根。”碧江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黄辉说。(碧江区纪委  杨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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