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时间:2016-08-04 15:59:52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六个必须六个严禁规定精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石阡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石阡县龙井小学校长唐贤勇违规发放月饼的问题。2015年9月18日,唐贤勇以会议的形式安排购买7318元月饼,并在中秋节期间发放给教职工。2016年2月25日,石阡县教育局给予唐贤勇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2.石阡县石固乡政府原副乡长杨兵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杨兵在2014年至2015年分管计划生育工作期间,安排计生 办工作人员虚开发票套取资金12.4071万元,并以端午节发放辛苦费的名义发放津补贴1.48万元。2016年3月31日,县纪委给予杨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3.石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杨光录违规报销私车维修费用的问题。2012年,杨光录将自己私车两次维修费用7105元拿到下属单位予以报销。2016年4月20日,县纪委给予杨光录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4.石阡县龙塘镇计生办主任徐兴明超标准接待、违规报销油费、违规购买烟酒茶等问题。2014年2月,徐兴明安排财务人员编制虚假资料套取29792元资金用于超标准接待;2014年10月,徐兴明通过虚增工程量的方式,套取项目资金10000元用于支付购买茶叶费用;2014年底,徐兴明违规为单位干部职工报销油费13000元;2015年,徐兴明安排计生办工作人员通过编制虚假资料、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资金79773元,用于支付超标准接待及违规购买烟酒茶产生的费用。2016年5月3日,龙塘镇人民政府给予徐兴明警告处分,对违规报销油费13000元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全体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要从上述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发力加压,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氛围不淡,要抓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抓早抓小,发现问题要深挖细查,严查快处绝不放过。(石阡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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