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正风肃纪,严明纪律,杜绝发生公车私用违纪行为,铜仁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铜仁市松桃县冷水溪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滕建军,2013年6月22日安排单位驾驶员驾驶公车贵DF9179送自己前往重庆西南医院看病、6月23日前往湖南吉首医院看病、6月25日乘公车返回松桃;2014年1月4日、4月26日、6月22日,滕建军先后3次安排单位驾驶员驾驶公车贵DF9179送其子去重庆秀山县城上学、接其子从秀山返回松桃和送自己前往秀山县城看望其子。滕建军还将其看病及接送、看望其子所产生的高速过路费、燃油、住宿、餐饮等费用共计人民币3623元在单位财务报销。2016年8月10日,滕建军被松桃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铜仁市江口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臣望,2016年5月5日驾驶公车贵DE9870到该局某干部家中吃晚饭,当晚酒后驾驶该车前往江口县人民政府开会,途中被江口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2016年5月6日,江口县交警大队给予黄臣望罚款人民币122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16年8月24日,黄臣望被江口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铜仁市江口县德旺乡政府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工作人员张建军,2015年1月30日与朋友在家中饮酒后,安排朋友驾驶该单位公车贵DV6966前往印江县看望其岳父,车辆行驶至印江高速公路出站口后,由张建军本人驾驶该公务车,途中被印江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张建军被印江县人民法院判处犯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2016年6月3日,张建军分别被江口县德旺乡纪委、人民政府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铜仁市万山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潘奇华,2016年4月30日在万山区大坪乡柴山村开展精准扶贫回头看工作结束后,安排驾驶员驾驶公车贵DD601警送自己绕道前往万山区万山镇客车站附近家中接其妻子回万山区谢桥。2016年8月12日,潘奇华被万山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抓早抓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警示和监督管理,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纠正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既领补贴又坐公车等违纪行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找准职责定位,坚守责任担当,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对监管不力、放任纵容、问题突出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上追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铜仁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