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时间:2016-10-19 11:29:05 点击:

1.毕节市百里杜鹃管理区金坡乡岩脚村村委会主任李琼挪用合作医疗款问题。2015年10月,李琼挪用代收合作医疗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共计2万余元。2016年7月,李琼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村委会主任职务被罢免,违纪资金被收缴。

2.长顺县长寨街道生联村村委会副主任陈明凯挪用集体公益林资金等问题。陈明凯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补偿金4.7万余元;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7000元。被调查后,陈明凯将违纪资金上交。2016年8月,陈明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桐梓县花秋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杨明燚套取新农合资金等问题。杨明燚利用职务便利,套取新农合补偿资金共6.6万余元;多次侵占新农合住院补偿款共7945.8元;收受感谢费7000元。2016年7月,杨明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4.松桃县正大乡清水村党支部书记龙玉安违规上报精准扶贫对象问题。2015年下半年,龙玉安在组织评定精准扶贫对象过程中,明知龙某某之子是财政供养人员,仍将其一家上报,且在上级核实过程中隐瞒事实。2016年7月,龙玉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龙某某一家精准扶贫对象资格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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