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司法行政机关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集体谈话会
时间:2016-07-15 16:52:44 点击:

7月11日下午,市司法局党组、纪检组召集各区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和纪检组组长,召开关于落实司法行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体谈话会。各区县司法局局长、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班子成员、副县级干部、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等40约人参加了会议。

就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履行好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冉敏提出了八个方面的要求。一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及决定决议;带头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等党规党纪,不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和承揽工程,不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或有价凭证,不违规操办酒席,不违规打麻将,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发生,带头维护司法行政机关良好政治生态环境。二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每半年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次,并书面报告市局党组和纪检组。三要重视和支持本局纪检工作,帮助排除工作中的困难、阻力和干扰,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四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廉洁从政,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并督促整改;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向上级报告。五要带好队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带头上廉政党课。六要结合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部署,继续卓有成效的深入开展“向有理有据得不到公正结果开刀”专项整治工作。七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要求,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作风建设规定,规范使用权力,自觉接受监督。八要带头树立良好家风,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就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杨政勇对各区县司法局纪检组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纪检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章》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要求,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自觉接受监督。强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二要全面履行好监督责任,带头遵守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等,杜绝“四风”问题发生,严禁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和承揽工程,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或有价凭证,严禁违规操办酒席,严禁违规打麻将等。三要协助驻在单位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驻在单位党组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措施。四要强化对驻在单位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和干部职工勤政廉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顶风违纪、“四风”问题严重的要及时报告、从严查处。五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督促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六要强化纪律审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对违纪行为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行为的审查力度,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七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及司法行政机关的违纪违规行为,注重以案促教、以案促建、以案促责,提高办案综合效果。八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自身建设,做党的纪律的坚定拥护者、模范执行者和有力监督者。 

谈话会上,各区县司法局党组和纪检组负责人纷纷做了表态性发言,并签订了司法行政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承诺意见。(杨政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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