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纪工委:强化“三公”经费监督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时间:2016-07-19 10:20:55 点击: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市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加强了对负责和联系部门“三公”经费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公用经费、因公出国(境),使“三公”经费呈明显下降趋势。

严格执行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旅游等活动,市第三纪工委监察分不定期的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全面清理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进一步深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效规范权力运行。每月要求各部门上报《“三公”经费自查情况登记表》和“三重一大”监督情况,并组织人员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开支审批、财务公开、增收节支规章制度和厉行节约的具体措施,并与上年度同期进行对比分析,对增长过快的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严格实行部门预(决)算公开制度,要求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与财政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完善本部门的预(决)算公开内容,增强收支预算、“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及时性,确保公开及时,做到本部门职工人人知晓。将部门收支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及时上报市财政局,让“三公”经费的使用在监督下运行。组织明察暗访督查组,不定期深入机关、宾馆、会所、酒店、景点等,通过查看单位账本、发票及宾馆、景点等的客房信息、消费记录、监控视频等,重点暗访单位违规使用公款、公车等情况。通过专项检查,对各部门的“三公”经费预算、用款计划、进度用款进行核实,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同时,要求部门强化预算把关口,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工作,严格控制会议、接待、公车等公用经费的支出,不预算公款出国(境)考察学习经费,把好财政关,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市直有关部门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制定公务接待办法,控制就餐标准和陪同人员数量,建立公务接待台账,实行接待安排审批制;车辆统管统派,单独核算;“三公”经费实行定期公开、明细公开,分类、逐笔逐项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严禁超预算核拨各级各部门的公用经费。

为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各部门分别出台了《“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系列措施,对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了规范。严控会议、接待等公费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因公出国(境)管理,凡需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经费的因公出国(境)培训考察活动,一律不予审批,并停止相关经费核拨。各相关部门强化内部管理,制定了“三公”经费控制措施办法或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1-6月137个市直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569.15万元,下降32.22%。(市第三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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