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时间:2016-07-06 17:24:08 点击:

德江县通过专题学习、专题研讨、广泛宣传的形式,从“四种形态”提出的背景、内涵意义等方面进行了深层次解读,引导全县党员干部特别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认识“四种形态”,促进党委纪委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专题学习。县委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王岐山书记关于“四种形态”的讲话精神,明确了要扛起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使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成为管党治党的常规措施,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县纪委召开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学习会,对“四种形态”进行专题解读,明确了要围绕“四种形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在线索处置、立案审查、执纪审理、纪律处分等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都要挺纪在前。

专题研讨。召开专题研讨会,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围绕“用什么执纪、为什么监督”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加深对“四种形态”的理解认识。围绕如何理解好、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下发了《关于学思践悟“四种形态”重点学习体会文章的通知》,组织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认真学习贯彻、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撰写学习体会,督促基层党委深化主责意识,用好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党章规定的管党治党措施。

广泛宣传。充分运用德江网、微行德江、德江纪委微信平台等载体,结合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大力宣传中央提出“四种形态”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结合典型案例,深入解读“四种形态”的要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将纪律规矩的“底线”记于心,将理想道德的“高线”践于行。(德江县纪委  杨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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