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铜仁市印江县紧紧牵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牛鼻子”,狠抓明责、督责、问责等关键环节,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履职担当,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健全制度“明”责。县委制定出台了《印江自治县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清单(试行)》、《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廉洁自律约谈办法(试行)》等重要文件,清单式列出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具体内容,明确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严格的监督检查,并严肃追究“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相关组织和个人责任,释放出强化“两个责任”的强烈信号。
传导压力“督”责。县委与各党委党组“一把手”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适时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汇报;县委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和重要案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切实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县纪委组织召开了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两个责任”述廉述责评议会,县纪委委员现场进行质询并进行评议。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每年底均由县委常委带队对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年终绩效目标考核。
坚持从严“问”责。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和通报曝光力度,县纪委对9名存在履责意识不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等问题的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职不力的,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11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其中问责主体责任9人,监督责任2人,真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乐如仕 廖恩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