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紧贴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走出了一条符合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的新路子,形成了一批工作亮点和品牌,得到了上级高度肯定。一是“两个责任”有效落实。2016年,协助市委制定《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清单(试行)》,完善约谈提醒、检查考核、问责通报机制,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市委常委带队对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直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市纪委组成6个专项检查组对市直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严格“一案双查”,共查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问题68起78人,党政纪处分26人。二是“两个为主”全面落实。2016年,认真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坚持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认真执行《铜仁市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办法(试行)》,对市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归口管理、集中排查、规范处置,问题线索移送26条。三是“两个全覆盖”深入推进。2016年,对44家单位实行单独派驻、28家单位实行综合派驻,实现市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实行市级派驻机构绩效动态台账考核办法,强化派驻机构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2016年全市派驻机构共开展监督检查1439次,参与监督“三重一大”1749次,提出并督促整改问题851个,初核609件,立案789件,党政纪处分665人,挽回经济损失784万元。同时,协助市委出台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启动市、区(县)巡察工作,市级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和部分市直单位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200余个,督促整改问题6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