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夏红民同志主持召开省纪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大会精神,审议通过《贵州省纪委委员履行职责规定》。
会议强调,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中央纪委隆重表彰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高度肯定和深切关爱。王岐山同志在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充分肯定了过去五年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重大进展和纪检监察干部作出的重要贡献,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明确要求,再一次彰显了十八届中央纪委坚定的政治立场、深沉的历史责任感和强烈的担当精神。表彰大会既是表彰先进,更是再动员、再部署、再出发。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王岐山同志的讲话精神,学习先进,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出一份忠诚,学出一份担当;主动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的要求,理性、冷静地从政治上查找差距、改进不足,努力以更高标准、更实作风在政治上和大局上向核心看齐。要全面梳理、再接再厉,当好我省政治生态“护林员”。对照中央纪委的各项部署,把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摆进去、把我省的省情摆进去,全面梳理、归纳、提炼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探索实践,强弱项、补短板,再接再厉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切实当好我省政治生态“护林员”的生力军;继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紧紧扭住监督执纪问责这个“纲”,守住主业、守牢阵地,不辜负党中央、中央纪委的信任和重托。要学习先进、见贤思齐,始终做到“不用扬鞭自奋蹄”。广泛宣传我省受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真正把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出来,以实际行动向典型学习,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奋发有为、从严律己,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征程中不断取得新业绩、新进步。
会议强调,省纪委委员由省党代会选举产生,是实施党内监督的重要力量,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负有重要职责。制定《贵州省纪委委员履行职责规定》,是充分发挥省纪委委员作用,进一步规范省纪委委员职责的重要举措。省纪委委员要模范遵守党章党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职责,不辜负全省党代表和广大党员的委托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