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纪委通报了五起违规兼职取酬典型问题,石阡县高度重视,迅速传达学习通报内容,制定下发文件认真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此次清理对象和范围分领导干部自查自纠和聘用单位清理纠正两方面情况。领导干部是指县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在职干部(含改非干部),乡镇(街道)班子成员。聘用单位是指全县教育、文化、农业、医疗卫生、科技等所属经济实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文件要求各党委(党组、党工委)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本地本单位领导干部兼职自查及提供报酬情况清理和自查自纠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党的十八大以来聘用领导干部兼职及提供报酬情况进行清理纠正,认真填报相关表册。各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党委(党组、党工委)抓好领导干部自查、聘用单位清理纠正和梳理汇总工作。(杨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