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低保资金专项监察立案53件党政纪处分37人问责6人

时间:2017-06-14 16:21:27 点击:

今年来,思南县紧扣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结合市纪委专项监察安排,对2013--2016年城乡低保对象确定、资金发放管理等环节开展专项监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截止目前,立案53件,共结案3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7人。6名领导被诫勉谈话。

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印发《思南县2013--2016年度农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项监察方案》,成立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任组长,财政、民政、审计、公安、检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项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其领导和统筹协调,每半月以民生监督组为单位调度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集中听取各民生监督组核实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梳理问题线索,集中指导。

明确重点内容。为全面了解农村和城市低保的情况,明确此次专项监察中主要围绕农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确定、资金管理和发放等环节,重点检查保障对象条件是否符合政策规定;保障对象确定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和发放是否规范;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有无被贪污挪用、虚报套取、挤占截留等问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侵占冒领等问题;各级低保监管职能部门主体责任是否履行到位。截止目前,共发现问题56个,涉案金额15.239万元,因失职被立案审查1人。

分级追责问责。对落实农村和城市低保工作中“两个主任”落实不到位实行分级追责问责,拧紧 “全面从严治党”的螺丝钉。县纪委对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履行职责不力、分管工作范畴内违纪违规行为高发,工作不规范等,予以诫勉谈话;专项监察期间,辖区内查处3起及以上城乡低保违纪案件的,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审核把关不严、优亲厚友,工作失职、群众反映较大,影响较坏的干部,追究纪律责任。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对时任分管领导且目前仍在分管民政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现任民政工作分管领导以“合户保”、“轮流保”、“抓阄保”等形式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和辖区内存在优亲厚友、审核把关不严、套取低保金、民主评议不到位等问题予以提醒谈话;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对社会事务办、驻村干部履职不力、工作失职失责的行为开展问责。对主动申报而不申报的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和拒不取消不符合条件人员城乡低保的乡(镇、街道)城乡低保分管领导,将严肃问责。目前,县纪委对五个乡(镇、街道)分管民政工作领导和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县民政局班子进行了集体约谈。(何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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