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纪委通报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

时间:2017-06-16 17:47:19 点击:

2017年初,江口县纪委开展了农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项监察,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其中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江口县双江街道镇江村村委会主任陈永利侵占农村低保资金问题。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陈永利任镇江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保管村民胡XX低保存折的便利,先后多次在信用社签字领取胡XX的低保金5170元。其中:2870元被陈永利用于个人生活开支;1800元在双江街道民生监督组介入调查后才连同低保存折一并归还胡XX。2017年5月,陈永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江口县凯德街道金钟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成国云在低保工作中违规操作问题。2016年1月,原金钟村大坳二组村民李XX夫妇在该村低保民主评议会未通过的情况下,时任金钟村村委会副主任成国云擅自将该夫妇纳入低保保障对象,致使李XX夫妇违规享受低保金0.68万元。2017年5月,成国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江口县太平镇三沛塘村原党支部书记徐银钗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至2016年,徐银钗利用职务之便将其家属一共4人纳入低保保障对象,2015年7月至2017年2月,违规获得低保金1.138万元。2016年4月至2017年2月,徐银钗隐瞒其母亲张XX已死亡的事实,致张XX继续享受低保金。2017年5月,徐银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江口县桃映镇双龙社区党支部委员刘银国在低保工作中不认真履职问题。2014年至2016年刘银国负责本社区岑塘组低保工作,岑塘组低保群众代XX于2014年2月因病去世后,刘银国未上报镇社会事务办,致使代XX仍被纳入低保保障对象,其亲属多领取低保金33个月,共计0.462万元。2017年5月,刘银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江口县坝盘镇挂扣村田坝组组长高方成侵占农村低保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7年,高方成利用保管其堂哥高XX个人证件及银行存折的便利,先后多次将国家发放给高XX的农村低保金12453元中的11500元取出用于个人家庭生活开支。2017年5月,高方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江口县官和乡官和村村委会主任田军明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对象问题。2013年至2016年,官和乡官和村主任田军明,在低保评定工作中,将该村非常住人口宋XX、刘XX纳入低保保障对象,致使其违规享受低保0.79881万元。2017年5月,田军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调强,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严以律己,严守党纪国法,坚守纪律底线。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大扶贫”战略的实施开展,继续抓好民生监督和纪律审查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服务保障作用。(江口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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