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松桃县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一批扶贫领域的问题,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木树镇盆杠村党支部书记龙和平违规操作精准扶贫政策问题。2015年至2016年,龙和平未严格落实精准扶贫评议及核查工作要求,导致一户“四有人员”家庭被纳入精准扶贫对象,违规享受了2016年的异地扶贫搬迁房一套。2017年6月,龙和平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相关部门收回违规享受的异地扶贫搬迁房。
2、长兴堡镇白果村党支部副书记石国荣挪用帮扶资金问题。2014年11月,县住建局下拨白果村帮扶资金2万元,石国荣在其他村干部不知晓的情况下,挪用该资金归个人使用。2017年6月,石国荣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村集体资金。
3、黄板镇异地扶贫搬迁项目业主委员会主任、黄板镇凤凰村统计员杨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6年,在实施黄板镇2016年异地扶贫搬迁工程过程中,杨松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工程负责人现金8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17年6月,杨松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强化统筹协调,盯紧扶贫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职,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动奶酪”的严惩不贷,为脱贫攻坚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松桃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