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时间:2017-11-02 21:46:31 点击: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增强警示震慑作用,近日,沿河自治县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沿河自治县畜牧局渔政管理站站长张青违规使用公务船问题。2017年9月24日,张青驾驶单位渔政执法艇(中国渔政52609)到新景镇调解渔网纠纷,其妻程某某得知其公务行程后,组织张青的战友、朋友等10人一同乘坐该执法艇从沿河县城河东码头出发,沿江而下观赏乌江山峡风景。程某某等10人在思渠码头下船游玩并自行返回沿河,张青独自一人驾船前往新景镇开展工作。2017年10月,张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沿河自治县财政局塘坝财政分局长周茂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月,塘坝镇财政分局在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中,周茂刚以工作辛苦为由,违规用财政“一事一议”工作经费向包括其本人在内的5名干部职工人均发放2000元补助。2017年10月,周茂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沿河自治县黄土镇综治办工作员毛浪违规提供香烟用于公务接待问题。毛浪在黄土镇安监站工作期间,于2015年3月28日,用公款购买福贵香烟11包(折合人民币550元),用于接待县安监局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2017年10月,毛浪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通报指出,十八大以来,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纪律意识逐步增强,但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

通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于律己,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盯紧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良好道德风尚和家风,绝不让“四风”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勤于抓早抓小,善于红脸出汗,敢于亮剑问责,对一切顶风违纪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向社会公开通报曝光,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沿河自治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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