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仁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探索在负责部门的二级机构设立纪检监察联络员制度,有效解决了部分市直单位二级机构因人财物相对独立,纪检监察工作无人抓,监管缺失、上下级之间信息不畅、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传达不到位、违纪违规问题突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规范该项工作,专门制定了《关于在派驻部门直属机构设立纪检监察联络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对联络员的任职条件、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要求以及教育培训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目前,按照《实施意见》选任的18名联络员已全部到岗,并通过培训正式履职。
设立纪检监察联络员制度是监督工作实现“全覆盖”、“打通最后一公里”的需要,一方面能有效解决部门的直属机构监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问题,另一方面便于上级主管部门随时掌握直属单位动态情况,形成监督合力。(市第二纪工委 刘披星 杨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