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落实“三转”突出案件查办

时间:2017-02-14 15:59:13 点击:

江口县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在加快内设机构以及参与议事协调机构调整的同时,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工作“主业”,强化违纪违法案件查办,集中力量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

整合资源,转职能。江口县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纪委要求,在不增加机构、编制和人员的情况下,通过内部调剂增配办案人员,真正做到了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强化了办案力量。同时,配齐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专职副书记、纪委委员,通过全县会议、专门印发文件、督查调研等形式明确纪检干部不得兼职其他工作,促进各施其责,各主其事,一门心思抓主业。

聚焦合力,转方式。建立案件信息沟通联系制度,加强协调沟通,把10个乡镇(街道)、10个民生监督组、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划分成4个办案协作片区,明确每名纪委常委联系一个协作片区,通过开好例会、指导办案等措施,充分发挥办案协作片区的作用。定期召开案件协调会,相互交流情况,移交案件线索,强化大案要案的领导和协调,形成了查办大要案的合力。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院、审计等执法监督部门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形成自办案、指导办案、联合办案、交叉办案等方式逐渐成熟,有力推进了案件查办工作。

内部监督,转作风。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队伍建设年”活动,利用每周的“廉政教育学习会”,加强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坚持自查自纠原则,扎实开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以实际行动整治“灯下黑”问题。完善内部监管机制,抓早抓小,常咬耳朵、常扯袖子,提醒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不碰纪律规矩“红线”,正确履职尽责,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守纪律、改作风,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5件,结案139件,党政纪处分139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江口县纪委  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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