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改革创新 纪检改革纵深推进

时间:2017-10-12 17:28:05 点击:

  十八大以来,铜仁市坚持将改革与监督执纪问责相结合,出台《铜仁市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意见》,确定24项重要改革事项,建立改革工作台账,倒排时间进度,大力创新体制机制,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支撑。
   “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及其责任清单,明确党委和纪委责任;出台《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和《铜仁市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分级约谈方案》,市委常委带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约谈,督促责任落实;出台《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述责述廉实施办法(试行)》,由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并接受评议;修订《铜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由市委常委带队进行考核;出台《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贵州省脱贫攻坚问责暂行办法》等规定,对履职不力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追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基本构建起了明责、督责、述职、考责、问责“五位一体”责任体系,使责任具体化、可量化、可考核,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两个为主”认真落实。贯彻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求,分别出台区(县)、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三个提名考察办法”,规范提名和考察程序,会同组织部门提名考察区县纪委书记、副书记31名,市直单位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72名。贯彻落实“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要求,出台《铜仁市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办法(试行)》《铜仁市领导干部干预插手纪律审查登记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按规定及时报告相关违纪问题线索。
  “两个全覆盖”基本实现。按照“重点派驻、系统管理、全面监管”的原则,出台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管理办法、推进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的意见等文件,组建6个市级纪工委监察分局,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实现72个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覆盖,确保监督无盲区。严格落实“三个不变”要求,建立派出纪工委“3+2”工作机制,优化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市级派驻机构有效解决了“零问责”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在铜开展巡视工作,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反馈的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出台全市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巡察工作制度,在全省率先全面启动市县同步巡察工作,发现问题1782个,已整改1326个,建立完善制度290个,巡察监督体系基本形成。 
  2014年以来,“三个开刀”专项整治、民生监督和项目建设廉政档案制度等改革,均获市委改革创新一等奖,其中 “三个开刀”专项整治被中央、省知名媒体刊载,获得省委领导肯定性批示,成功入选中央改革办《改革案例选编》;民生监督工作被《党风廉政建设》《贵州改革情况交流》刊载,被《永远在路上》大型警示教育片和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采用;项目建设廉政档案制度被新华社《内部参考》《贵州改革情况交流》刊载,青海、河南、内蒙古等地先后前来考察。(铜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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