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巡察”“监督”双管齐下 护航民生精准扶贫

时间:2017-07-14 09:57:37 点击:

当前,正值江口县上下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关键时期,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与开展精准扶贫相结合,抓实作风,严格问责(不断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严惩基层“蝇贪”。),以铁的纪律推动精准扶贫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巡察”“监督”双管齐下,为助力精准扶贫工作保驾护航,给基层群众更多“获得感”。

今年以来,该县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对市县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抽调专门力量,制定巡察方案,开展巡察工作。对民生领域、脱贫攻坚、一事一议、农村低保、粮仓补贴等开展巡察与民生专项监督,共发现问题73个,立案63件66人(涉及科级干部3人、一般干部6人、村组干部55人、农村党员2人),党政纪处分58人,问责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形成了有力震慑。

层层约谈,明确责任。县委、县纪委对各级扶贫工作主管部门的党组(党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进行层层约谈,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精准扶贫“两个责任”,做到压力传导到位、责任靠实到位。出台了《江口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江口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分级约谈方案》,推动了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两个责任”分级约谈工作,共开展两个责任警示教育大会18场,约谈党员领导干部1750人次,整改问题50个,2000余名领导干部受警示。对基层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与民争利、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进行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建立通报约谈机制,对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的同时,开展面对面的训勉谈话;对工作漂浮、走过场现象进行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严肃问责,绝不姑息。通过层层传导压力,以上率下,倒逼县乡村干部尽职履责,为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组织保障,有力推动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通报曝光,以案警示。近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14件,立案358件,结案312件,党政纪处分31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64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挽回经济损失1156.4万元。重点查办扶贫系统李江华等人贪污受贿窝案串案,涉及干部11人,涉案金额343.9万元;工程建设领域黄胜仁等人套取杭瑞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款窝案串案,涉及干部14人,涉案金额191.5万元;卫计系统黄江平、赵明等人受贿案,涉及干部7人,涉案金额80.89万元;医保领域吴建平等人贪污窝案,涉及干部15人,涉案金额300余万元。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所办案件保持“零事故”、“零申诉”。查处的案例通过新闻、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进行点名曝光,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将警示案例作为基层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的重要内容,达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震慑效果,促使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

运用巡察,狠抓落实。全覆盖工作以“实”字兜底,时间服从任务,速度服从效果,强化政治定位,县委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四个着力”,紧扣“六项纪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边巡察边整改、坚持剑指问题倒逼改革,切实起到可转化作风效果,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从严管党治党,抓早抓小,举一反三,防微杜渐,织密、编牢、扎紧制度“牢笼”,促进推动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改革。对巡察反馈的整改意见,被巡察单位党(工)委书记必须签字背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好整改,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始终把发现问题特别是政治问题作为巡察的主要任务,坚持挺纪在前,绝不以降低工作标准来换取工作进度。县纪委采取事先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方式,深入10个乡镇开展精准扶贫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三个方面内容:督查结对帮扶情况,核查帮扶干部是否实地走访贫困户,是否制定帮扶计划;督查扶贫户申请表、“扶贫手册”等内容是否与农户基本信息一致;督查扶贫政策是否宣传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收取好处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通过深入开展“三个督查”,确保精准扶贫工作“扶”出实效。巡察工作的反腐利剑和震慑、遏制作用得到初步显现。

严肃追责,强化担当。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紧盯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事项三个方面,对在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中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以及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部门或个人,严肃追责问责,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各级纪(工)委、纪检组必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职责,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追;对有案不报、瞒案不查的,追究乡镇(街道)、部门党政和纪(工)委(纪检组)主要领导的责任。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收到和发现问题线索62余件,被巡察单位反馈责令整改39件,向县纪委移交23件,已立案6件,办结1件,其余5件正在办理之中,巡察工作的反腐利剑和震慑、遏制作用得到初步显现。

该县着力以精准巡察与监督相结合为抓手,严把过程关。发挥巡察与监督职能,将精准扶贫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来抓牢抓实,全过程参与监督,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三公开”范围,重点对扶贫对象、扶贫目标、扶贫措施、扶贫成效、扶贫纪律实行动态公开、定期公开、随时公开,畅通监督渠道,在辖区内张贴公布县、乡镇(街道)两级监督举报电话,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敞开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倾听广大村民对识别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做到扶贫对象名册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让精准扶贫工作在“阳光”下进行,接受群众监督赢民心,“双管齐下”护航惠民生。(江口县委巡察办  杨玉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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