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至22日,碧江区委五个巡察组陆续进驻区扶贫办、区农机中心、团区委、区委离退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个区直部门开展巡察,标志着二届区委首轮第三批巡察工作全面展开。
本次巡察是根据党章和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治巡视巡察的要求,紧扣被巡察单位特点,重点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及区委九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对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巡视是党内监督战略性安排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优势》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脱贫攻坚政策、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及区委九项规定精神不力,贯彻落实上级党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打折扣、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贪污截留等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严紧硬”。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召开巡察动员会,传达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精神,就做好巡察工作向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出了明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还将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访室,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巡察组巡察时间为期一个月,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碧江区委巡察办 龙丛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