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伟大改革提供纪律保障
——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综述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时间:2018-06-11 10:10:02 点击:

推动深化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是对改革开放40周年这一特殊历史节点最好的纪念。

今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一场具有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的深刻变革拉开大幕。作为党内的纪律部队、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无私无畏的忠诚担当,认真履职尽责,有力推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新时代新任务,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直接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提升,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发挥着体制支撑和保障作用。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自觉将推进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落实落地作为检验党性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的重要实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多次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在大局下工作,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执行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随着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启动,中央纪委明确提出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认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改革提供有力有效的纪律法律保障。

既站位高,又行动快。3月22日,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全文公布第二天,中央纪委立刻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加强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改革中的违纪行为,以严肃问责推动改革主体责任落实,保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绸缪须是未雨。《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列出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六项纪律的问题,明确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行动、重大改革事项不及时报告,擅自提高机构规格、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传播小道消息等行为,打足了“预防针”。有媒体评论指出,“中央纪委的通知把过去机构改革中的易发高发问题包圆了,决不给违纪违法者漏洞可钻”。

不唯如此,中央纪委领导同志还深入多个派驻纪检组展开调研,指导、督促派驻机构发挥监督作用,压紧压实监督责任。“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不管涉及谁,不管涉及多少人,都必须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失职失责、敷衍塞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重处理,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中央纪委以严格监督检查的鲜明态度和有力行动,生动诠释“四个意识”。

把自己摆进去,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争当改革的先锋模范

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第一项就是“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这就意味着,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改革的执行者,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同时,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一方面,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十八大以来不断深化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坚持下去,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深化“三转”,切实防止和纠正专责不专“回头转”现象,不断巩固发展巡视巡察和派驻监督全覆盖组织和制度创新成果,以深化改革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正风反腐、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另一方面,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推动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体系上作出新探索。回顾十九大以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历程,从今年1月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全国推开试点作出部署,3月23日国家监察委员会挂牌,成为改革方案里中央一级首个完成挂牌的新机构;到推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内设机构改革,并于3月28日提交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将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内设机构“三项改革”同步谋划、一体推进。

与此同时,着眼“形”的重塑、“神”的重铸,各级纪委监委紧抓教育培训促进干部队伍融合、实行执纪监督部门与执纪审查部门分设、探索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有效路径、向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延伸拓展监察职能、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加强自我监督……在各级监委完成组建、国家监察法颁布实施后,纪检监察机关一刻不停把改革推向深入,努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勇当深化改革的“弄潮儿”。

在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面临整合重组任务的一些派驻纪检组,积极适应被监督单位机构改革调整,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比如,应急管理部整合了10个单位13项职责,驻部纪检组面对改革后监督范围扩大、对象增多等新考验,第一时间熟悉涉改单位情况,带头做好组内人员全面融合工作,主动研究在机构改革中履行职责的具体办法;驻银保监会纪检组融合了原银监会保监会两家单位的派驻纪检组人员,在改革之初纪检组就对过渡期工作机制、流程、人员安排等作出规定,主动组织对合并后的全系统干部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纪检监察机关以实际行动争当带头推进改革、落实各项任务要求的先锋。

主动担当、认真履职尽责,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推进提供坚强保障

改革争在朝夕,落实难在方寸。此次改革涉及党政军群各领域,范围广、任务重、触点深、影响大,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制度体系的变革,改革的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对监督检查提出了更高要求。

改革启动后,各纪检监察机构立即抓紧时间全面了解和掌握被监督对象改革相关情况。驻科技部纪检组与部党组充分沟通,由驻部纪检组领导同志加入部机构改革工作小组,全程参与机构改革重大事项研究决策和部署推进等工作,以全面掌握机构改革重要情况。同时经过细致摸底,驻部纪检组深入研究了涉改单位在改革中的总体定位、职能调整、机构变动、工作机制变化等,为有力有效开展监督打下基础。

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各级党委及有关职能部门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作用。驻海关总署纪检组成立改革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总署党组通报中央纪委有关部署要求,督促总署党组担起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负责同志在党组会上明确提出机构改革各项纪律要求,并召开组长办公会对有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驻水利部纪检组召开流域机构纪检组长和驻在部门直属机关纪委书记座谈会,要求对在机构改革中失职失责、敷衍塞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以问责倒逼机构改革主体责任的落实;驻商务部纪检组领导同志赴机构改革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深入了解干部思想状况,与党组成员逐一谈话,明确要求确保思想、队伍和工作稳定。

越是改革过渡期,越要做好监督执纪工作。驻农业农村部纪检组加强对四家综合监督单位在机构改革中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即便是对划转走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也坚持一天不调整,监督执纪一天不停歇。3月份以来,该纪检组已先后受理关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信访举报29件,对6名局级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步核实,完成了对12名局级干部的谈话函询。北京市纪委监委在强化“一清单两督办”的日常监督检查格局的同时,将机构改革实施情况作为巡视巡察重点内容,明确市委巡视组适时对重点单位开展机构改革专项巡视,各区开展机构改革专项巡察。湖北省纪委建立机构改革信访问题快查快处“绿色通道”,凡是有关机构改革的信访件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排查、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回应。纪检监察机关以务实举措,保证改革期间监督执纪高压常在。

40年前,改革开放的声声春雷唤醒了中华大地的蓬勃生机;今天,机构改革的阵阵鼓点再次奏响新时代的奋进强音。站在改革开放40周年的全新起点,经历改革重塑重铸的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能在改革这场大考中既答好题又把好关,交上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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