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三个明确”扎实推进“一案一整改”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8-06-22 15:08:08 点击:

为认真做好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后半篇文章”,积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万山区纪委监委通过明确整改范围,明确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扎实推动“一案一整改”工作落实。

明确整改范围。针对2018年以来区内查处的公职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一律在案发单位组织开展“一案一整改”,通过召开支部会宣布处分决定同步警示教育,召开民生生活会对照剖析,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会常敲警钟,针对问题督促抓整改,公开案情和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明确整改责任。要求案发单位党组织对案件进行全面剖析,形成专项整改方案,并指定一名班子成员统筹负责整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整改,有针对性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控廉政风险;明确案发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需在党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会上作发言讲话、案件当事人需当众检讨作自我批评、参会党员干部作自我检查;同时,纪检监察机关相关领导要到会指导案发单位警示教育大会,相关科室要汇编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材料、忏悔录,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念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并将“一案一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委(党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范围。

明确整改措施。“一案一整改”要以“三会两书两公开”形式开展好警示教育,即在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召开支部会和干部大会,在案发单位党组织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在一定范围内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发放违纪违法人员个人忏悔书、公开处分决定书,在党内、单位内公开有关案情,向社会公开以案整改情况等形式,剖析典型案例,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并深入开展被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定期回访被处分人员问题整改和思想转化情况。同时,精选典型案例和工作动态进行多角度、多渠道宣传,放大教育警示震慑效应,推动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截至目前,该区已对今年查办的23件案件进行了“一案一整改”,对48名受处分人员宣布处分决定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受教育人数达860余人次,对11名已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受教育人数160余人次。(万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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