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向“为官不为”问题“开刀”

时间:2018-07-30 11:19:23 点击:

近日,德江县纪委监委印发工作方案,结合“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行动,利用7个月时间在全县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明确整治内容。整治行动从今年3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整治对象包括全县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及其他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针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敷衍塞责,不敢担当;群众观念淡漠等“为官不为”突出问题,督促各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奋发进取,既干净干事,又主动谋事,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工作状态,努力形成权责对等、平等公正的良好导向和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抓发展的良好氛围。

强化整治措施。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发现查处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坚决消除“护短”意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按照自查从轻、被查或举报从严的原则,加大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的查处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坚决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不走形式、不打折扣。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整改不到位以及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为官不为”突出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查缺补漏、建章立制,从根本上解决好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德江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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