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8-09-21 08:56:57 点击: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近日,铜仁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石阡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昌亚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4年7月至2017年5月,李昌亚安排下属以编造采购办公耗材、打印费等方式购买烟酒、茶叶等共计人民币27万余元,用于违规公务接待和私人消费。2018年7月23日,李昌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2.松桃苗族自治县迓驾镇石头村党支部书记田兴智违规操办酒席问题。2017年10月,田兴智在家中为其孙子操办满月酒,收受村民礼金1.77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田兴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8月16日,田兴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收礼金依规处理。

3.万山区林业局副主任科员郭水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时任万山区林业局副局长的郭水长先后三次违规收受某油茶项目老板以拜年名义赠送的高档酒6瓶和现金人民币0.8万元。2018年8月22日,郭水长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4.思南县财政局会计股工作人员唐仕洪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1月,唐仕洪在任思南县财政局农业财务股股长期间,先后三次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现金、香烟等折合人民币0.63万元。2018年7月19日,唐仕洪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强化正风肃纪,加强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检查,既要从严从快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又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不敢腐的震慑效应。要坚持“一案三问责”,对违纪违规问题既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要追究分管领导、“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切实激发履责担当精神,为推动全市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强化纪律保障。(铜仁市纪委监委)

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