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抄袭”换来的处分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9-06-25 09:43:52 点击:

图为印江自治县纪检监察干部正在开展督查.JPG

图为印江自治县纪检监察干部正在开展督查

 

“我以为资料没人看,没人管,于是照搬照抄,应付了事,没想到四个月后,被县督查组发现了,自己思想上存在偏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么重要的工作,我竟敢敷衍了事……” 近日,在铜仁市印江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召开的“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会上,受到党纪处分的张某某悔恨不已。

今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十九督导组进驻贵州开展督导工作。按照要求,4月10日,县督查组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查。一天下午,县督查组在印江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督查,翻看《印江县中等职业学校2018年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方案》时,“城关派出所”“岚城派出所”两个字突然闯入眼帘,引起了督查组的注意。

“明明是教育部门,这个方案里怎么会出现‘岚城派出所’‘城关派出所’呢?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督查组疑惑不解,并仔细阅读。

通篇阅读下来,该方案多次出现与印江县实际不符的内容,督查组得出结论,此方案来源于网上,纯属抄袭。

于是,县督查组将该问题作为扫黑除恶三类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送县纪委县监委处置。

在铁的证据面前,张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交代了问题。

原来, 2018年12月一天,身为党员、学校政务处副主任的张某某,接到县教育局安全办要求各学校上报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方案后,不是去思考如何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而在百度文库中下载了一篇名为“平潭县城学校2018年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方案”,在未经该校相关领导的审核下,于2018年12月27日,通过其本人QQ邮箱,上报到县教育安全办,应付交差,敷衍了事。2019年4月22日,张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我平时的理论学习不够,对党纪法规学习不透,弄虚作假,存在形式主义,作风漂浮不实,受到处分是我咎由自取。”在《检讨书》中,张某某深入剖析了自身问题。

拔出萝卜带出泥。该校分管校长、县教育局安全办负责人、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因审核把关不严,分别受到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处分。印江县纪委监委 杨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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