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推荐】收取群众“办事费”,当责!

时间:2019-08-26 16:59:1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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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碧江区坝黄镇民生监督组到群众家中走访核实相关情况

“我把给孙子上户口的“办事费”给田大刚了,没想到他既没帮我办成事儿,也不肯退我钱......”

2017年8月,碧江区委第一巡察组在坝黄镇金龙村开展巡察时,一位苍颜白发的老伯欧某某找到巡察组的同志,反映该村村主任田大刚以帮其孙子上户口为由,收钱不办事的情况。

为群众办事竟然收取“办事费”?巡察组人员认为钱虽不多,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决定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给坝黄镇民生监督组进行调查核实。

原来,2010年的一天,田大刚在坝黄镇派出所遇到了欧某某,当了解到欧某某是去给其三个孙子上户口时,田大刚“热心”地表示自己在派出所有熟人,愿意帮其上户口,并提出需要600块钱请人吃饭。

欧某某心想,自己的三个孙子出生后没有及时上户,可能会被罚款,既然村主任愿意帮忙,不如花点钱买个方便。第二天,欧某某就亲手把600块钱送给了田大刚。

“派出所正在换人,等换好了我马上就去办。”几个月过去了,上户口的事儿却了无音讯。期间,欧某某多次找到田大刚询问办理情况,田大刚一直拖延搪塞。

见田大刚不靠谱,孙子读书在即必须要户口,欧某某便自己到派出所把户口给上了。

事儿既然没办成,田大刚理应把钱退给欧某某了事。然而,事情却没有这么简单。

7年的时间里,欧某某多次找田大刚还钱,但田大刚每次都是口头敷衍,直到知道欧某某为了此事举报后,为了逃避组织处理,田大刚才把钱还给了他。

“我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十分羞愧,都怪我自己纪律意识不强,丧失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我枉为一名共产党员和村干部。”2018年5月,田大刚因违规收取群众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看似金额不大,但群众的感受却更为直接。”碧江区纪委区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严厉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碧江区纪委监委 田曼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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