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三变”模式提升案件质效

时间:2019-09-10 15:58:19 点击:

今年来,印江自治县纪委监委以案件质量为抓手,积极探索创新,变“被动”为“主动”、“坐审”为“送审”、“压力”为“动力”,推行“部门协作”、“送审下乡”、“交叉审理”,不断提升案件质效,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被动”变“主动”,推行“部门协作”。坚持实体与程序审查并重原则,加强与纪律审查(监察调查)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发挥审核把关等职能作用,坚持执行两人审案制度、主审员制度和室务会议审议制度,做到依法审理和规范审理,在案件处理把握上,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注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批评教育等手段,强化管理,建立受处分人员“动态信息库”,受处分人员信息库,涵盖机关事业单位、农村企业受处分人员的身份信息、错误性质、处分类型、处分时刻等资料,并及时与公检法、组织、人事、财政和有关单位联系沟通,实行动态化管理,确保处分人员信息准确掌握、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党员权利及时恢复。

“坐审”变“送审”,推行“送审下乡”。针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流动频繁、案件数逐年增长、经验不足等实际,推出“送审下乡”制度,案件审理部门主动到乡镇(街道)纪(工)委指导案件审理工作,从纪律审查程序、证据审核、事实认定、定性量纪、条规适用、文书规范、处分执行和卷宗归档等各个环节进行“零距离”指导把关,将过去被动接受的“坐审”案件审理模式,转变为主动上门服务的“送审”模式,精准指导乡镇案件工作,不定期开展“再监督”和“回头看”,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送审下乡”活动7次,进一步提高结案率,同比增长27.5%。

“压力”变“动力”,推行“交叉审理”。制定交叉审理工作方案,积极推行乡镇案件“交叉审理”,成立“交叉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各乡镇纪委在案件调查结束,先提请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审核把关,再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撰写提请协审报告后,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至县纪委县监委案件审理室,采取交叉审理的模式,召集审理小组成员进行集中审理,相互检查,不断提高基层执纪能力和水平,提升案件质量,延伸案件审理职能,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纪律规定落实到位实处。目前,共审理审结各类案件80件,党纪政务处分80人,其中开展“交叉审理”3次,审结案件25件,占总审结案件31.3%。印江自治县纪委监委   杨秀明

扫码分享